【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虐待動物處刑罰!全面禁止捕獸夾!修法腳步要加快!動物才有好將來!」來自全台各地的動物保護團體,昨天在立法院門口演出「下輩子決定處」行動劇,為「動物保護法」修法陳情、造勢。


動物遭虐 無法可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立委蕭美琴等61人所提「民間版」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去年送進立院後一讀後,一直未排入議程,直至昨天才排入「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審查。


陳玉敏表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在4月19日揭發台灣各地公立肉品市場與屠宰場以「虐殺」動物方式「生產」肉品問題,引起動保、環保團體呼籲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


台灣從未做到「善待農場動物、拒絕暴戾對待」、「建立運輸、屠宰專業證照制度」及「建立第三公正單位稽查屠宰場」,以至經濟動物不得好死。陳玉敏指出,目前動保法還是行政處罰,因為沒有刑責,使得動保員實行查察有所阻礙,「希望修法盡快通過,至少能達到嚇阻作用。」


獸夾泛濫 後患無窮

除了經濟動物遭虐致死外,動保團體也希望社會關注捕獸夾問題,懇求中央設立專責動物保護機構。台灣認養地圖代表蘇聖傑拿著已生鏽、沾著血與動物毛髮的捕獸夾說:「這種東西中南部非常多,一個50塊左右,五金行就買得到,不僅對流浪動物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也容易傷人。」


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林荀龍本身是獸醫,經常接到民眾帶著被夾傷的流浪動物,他難過地說,人類為了防經濟作物被破壞,經常隨意棄置捕獸夾,「但這除了對動物造成傷害外,根本沒有實際防範作用。


蘇聖傑以掃把示範動物肢體被夾到的狀況,動物根本難以脫困,「就算奮力脫困後,通常也殘廢了。」未脫困的動物因受到驚嚇,難以相信人類,只能等待約一週的時間等捕獸夾脫落,「但通常已見白骨」。蘇聖傑說,他甚至在校地旁邊撿過捕獸夾,「萬一孩子碰到後果不堪設想!」


林荀龍說,政府應全面禁止捕獸夾販賣,「有刑責卻抓不到人,根本沒有用。」王幸男則表示,全面禁止將對原住民捕獵習俗造成衝突,認為可以「認證許可」方式限定捕獸夾的使用。


黃項圈計畫 拒絕撲殺


動保法執行至今,各地除了增建「動物之家」或「動物收容所」外,僅能被動捕捉街犬、街貓,或接受貓狗棄養,而全台每年有數以萬計的流浪動物因收容場所不足,又未被認養而強迫實行「安樂死」。


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代表指出,流浪動物的問題出於「棄養」,雖政府推動晶片制度,但對自律不嚴的飼主來說,此法等於空談。政府為了解決流浪動物「有礙 觀瞻」、「擾亂秩序」,選擇以撲殺方式解決,但花下大筆經費,僅是治標,「政府應改變思維,學習先進國家,普遍為街犬、街貓實行絕育手術,尊重牠們的生命 權與生態位置。


台南市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朝全為難表示,動物防疫所幾乎每天都會接到狗吠吵人的投訴,有時還有流浪動物傷人的問題,「城鄉差距對動物保護認知不同,若要讓流浪動物回歸社會行動,恐有困難。」


農委會動保委員劉香蘭認為,政府不應推諉責任,過去在北市推動「黃項圈計畫」頗有成效。所謂「黃項圈計畫」,即是推動小社區原地放養,只要社區人士不反對、狗也友善,有愛心人士願意照顧,即可原地放養。


劉香蘭表示,李朝全所提意見是現況難處,她已著手和保險公司合作,希望和「黃項圈計畫」結合,未來在社區原地放養的狗若傷人,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及後續處理,對政府不會造成負擔,人道管理也可做為學生的生命教育。


專責機構 盡速修法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朱增宏說,目前多數動物保護政策都屬於畜牧處「畜牧行政科」,但畜牧與動保之間並無關聯。由飼主組成的犬髖關節狗友會代表指出,唯有成立專責動物福利保護處,才能落實動物福利保障


除了解決經濟動物遭虐問題,同時可避免目前寵物繁殖業者黑心泛濫的問題。「否則業者趁著潮流大量繁殖動物,這些貓狗卻有遺傳疾病,飼主和動物都很痛苦。」目前繁殖場的證照終生有用,動保團體僅能道德勸說。


朱增宏說,動物保護是專業學問,需要專業人力做有效規劃與落實推動,立院應審查「行政院農委會組織條例」,增設「動物保護處」。但李朝全表示,農委會工作繁多,人力、財源及經費都相當不足,設立專責機構有其困難。


目前動保法修法共有兩版本,「民間版」以虐待動物嚴重致死或傷殘應處刑罰、提升經濟動物福利,及寵物遺傳疾病篩檢、繁殖買賣業證照制度改革等相關條文為 主。立法委員王幸男等44人所提「第30及31條修正案」,則訴求非法宰殺或虐待動物之累犯應處刑罰。王幸男表示,將綜合兩版本提出討論、審查,讓動物也 能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