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蘇建和案在21世紀是司法之恥!這案救了16年,退回原點!根本是以15世紀司法審理!」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昨天憤懣抨擊蘇案判決結果,聲援團體拿著「有罪推定」、「刑求自白」紙條丟入碎紙機,蘇案邁向第17年,宣示司法改革戰役再起。


當代雜誌總編金恆煒直指,「如果今天可以這樣殺掉他們,明天可能就是我們」。金恆煒認為,蘇案過了16年,無辜生命在司法程序中被凌遲,也牽連關心此案的每個人。他以法國一位無辜猶太軍人被送上法庭為例,文學家左拉曾書寫《我控訴》,震驚全世界,「這是關於正義的案子,法官不該帶著血腥的手入墳墓」。


有多次官司經驗的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張緒中指出,自己從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甚至包括調查局審訊會議室,「看到光明也看到黑暗」。民國83年,研考會曾有一研究:死刑犯多為初犯、普通犯罪、工農階級底層、18歲左右青年。張緒中說,當時戒嚴後的刑警素養根本沒有人權觀念,當時審問甚至不等律師,所以「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律師邱晃泉透露,現在高等法院以上法官,都是在戒嚴時期受教育,經過考試、「思想檢驗」,即一點法官訓練,「就當法官了」。戒嚴之後法官並無經過改造成足以保障人權、按正當程序審判的法官。簡言之,台灣法官並無獨立、超然,有能力做出公平判決。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直指「不可能沒刑求」。許多性別弱勢者進出警察局,刑警經常為了辦案方便,要求她們寫筆錄,並說「簽了就沒事」。由於性別弱勢者有不想曝光的壓力,多半在刑警「不簽就叫父母、媒體來」的壓力下簽名。「這件事到現在還在發生,以前怎麼會沒刑求?」


王蘋感嘆社會既定偏見使無罪推定價值無法實踐。有些性別弱勢者勇於「做自己」,所以看起來跟一般人不同。「不諱言,在有些法官面前,會覺得『就是你應該犯罪,怎麼可能不是你?』」


蘇案辯護律師蘇友辰說,法官宣判理由為「找不到無罪理由」,讓他痛心疾首。「如果他找不到,我會列舉多樣理由讓他看一看!」蘇友辰直指,審判長過去在司改會被評鑑為不適任法官,「其來有自」。


日前蘇友辰等提出上訴,要求高院進行公開審判,而非書面審理,必須讓控辯雙方針對原審所謂「沒有無罪理由」公開進行辯論。蘇友辰透露,此判決書皆採對被告不利自白,「東湊西拼成為死亡裁判」。


蘇友辰指出,80820號凌晨一點多,王文孝被提出做指認紀錄。這份紀錄上登著蘇案破案記者會照片,文字則載明王文孝指認蘇等三人分擔的工作。「但816號,蘇建和等人早因自白被收押,為何4天後才做指認紀錄?」


而一份筆錄錄音帶裡警察說:「你被刑求我知道,但不證明你沒犯案」、「我看你樣子就知你是壞人」,對被告有利自白全不採用,「這是什麼無罪推定?」


林峰正表示,16年前因蘇案曾成立「死囚平反行動大隊」。這次判決震驚社會大眾,許多人開始捐款、連署、寫信,「因此這個大隊將重新開始行動,改成蘇案平反行動大隊」。


針對這次判決,「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將訴求連署,雖高院採書面審,「但釋憲都可公開辯論,為何蘇案不行?」也要求高院遵守無罪推定基本原理。此外,為防止刑求再發生,林峰正認為政府應立法保障嫌疑犯在第一次警訊時,得有律師在場。


聲援團體認為,法官至今仍以陳舊方法判決,顯示法官不適任。林峰正說,法官法目前躺在立院,政府遲滯不前,未來將積極推動,保障更多可能無辜的嫌疑犯。


蘇案平反行動大隊」蘇案平反行動大隊」呼籲民眾加入,共同終結司法專斷,未來相關行動將在http://www.hsichih-trio.url.tw即時更新,也將發起全台黃絲帶運動,攜手聲援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