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雜事極多、專訪連續不斷,對於小美姐的事只能先給予與語言與連署的支持,拖到今天意外的休假才得以發文。



記得小美姐第一次被關在環評大會外的時候,管老師開了一次座談會,會中出現的問題沒想到這麼快又重覆。這一次,環保署相當強勢地行文要求小美姐不得進入環保署做任何採訪。聽到時實在相當震驚,環保署好大的官威!這年頭政府已經是私人企業了嗎?竟有權利拒絕記者採訪、監督、視記者以上行為為找麻煩?


小美姐第一次與環保署爭執時,自由時報立刻調她離開環保線,甚至有意要她離職;據她透露,環保記者聯誼會中某位原本我相當敬重、對兒童議題了解頗多、耕耘極深的記者竟批評小美姐「不配當記者」,更別說自由時報直截了當地跟小美姐說:我們是企業妳知不知道?要跟政府部門擁有良好關係妳知不知道!


我不知道。


管老師的座談會中,資深環保記者荷玉姐曾舉一例,去年審北宜高的問題時,她也曾被要求離席。但她立刻反映:「今天我要在裡面,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很大、了不起,而是這是記者的職責。」當年複雜的六輕議題,記者未曾被要求離席,因而能將當年許多環評委員反對開發案但仍被強力通過的狀況寫出來。荷玉姐也特別指出,過去的環保記者甚至就是運動者。


在書寫樂生專題的時候曾經相當焦慮,其焦慮與專題寫完後得到的負面批評不無相關:因為妳支持樂生,所以妳替樂生派(?)書寫的東西不值一讀,必有個人主觀、捕風捉影、三人成虎也能當做下筆題材…。寫完時我和光頭提起這件事時,他只反問我:記者為什麼不能是運動者?


記協會長陳曉宜不論在小美姐第一次或這次的衝突中,都不斷強調:記者應有採訪分際,做為記者應秉持專業,尋求對方認可,才有溝通可能。首先我認可「尋求對方認可,才有溝通可能」的相互主觀性說法,但這句話的邏輯並不適用於環評大會關門會議的狀況。更進一步來說,分際根本不存在:記者被賦予採訪監督政府部門有關公共議題的權利,何以環保署有權踐踏?


公視的梅女姐說:

我認為小美有其他方式可以溝通,但是她選擇用抗議的方式我尊重她,但是說真的,我不會加入抗議的行列,不是因為我懦弱,也不是我不敢對抗,之前我沒有反應是因為我沒有嘗試就先放棄,但是我認為如果能夠溝通而得到回應,我會先採取那樣的方法。


確實,這是許多人拿捏「分際」的做法,而我也相信多數媒體記者包括上次拍打捷運局門的我,也曾先溝通過,但顯然溝通的做法並不適用於小眾媒體、初入行的記者、被調離線的記者-尤其在對方知道自己將要受到監督時。


衝撞體制經常會被資深前備提醒:這不被看好、得被奚落,同時可能被列為拒絕往來戶,對採訪工作沒有幫助。我相當同意。但這樣的同意卻是因為多數人的同意,而鞏固了掌權者預先設立的不平結構,導致記者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受被監督者踐踏自己的天職與底線,終將妥協、然後內化。


最可悲的是,我們仍自稱無冕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