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環評委員文魯彬上週在台塑鋼「第一次審查小組」召開時遭毆打,當時在場媒體眾多,但見報者不多。隔天,電子媒體雖蜂擁而至立委賴幸媛為文魯彬召開的記者會,但仍未突顯文魯彬挺身捍衛的事件價值。


事發當天,黑道議員口出惡言,指稱文魯彬是「美國人」、「憑什麼管台灣事?」其實,比起很多政治人物,文魯彬早就是道地的台灣人。


文魯彬投身環保事務,在反核四、反對安坑掩埋場、雲林焚化爐、蘇花高、湖山水庫等重大環保議題上從未缺席。因為罹患癌症,他領悟到個人環保與社會環保密不可分。然而,他對環境的熱愛,卻被貼上「絆腳石環評委員」標籤。他氣憤,但不退縮,因為他相信,台灣是尚有理性的國家。


然而,雲林縣議長蘇金煌的一拳打碎文魯彬對台灣的信任。儘管他自嘲地說,最後一次被打是在17年前,「所以我算幸運,至少17年才一次。」但在 政府一級部會、一室明亮的環保署內被打、無法現場對質、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兩手一攤說:「要證人你自己找!」文魯彬再不敢一人走樓梯,甚至只要人一 多,就感到恐懼。


文魯彬被毆後,曾希望找記者為他紀錄想法及對台塑鋼的看法,但旋即改變決定,因為擔心一旦提及被毆事件,將有一場媒體追逐戰。也許,他不得不這 樣考慮,畢竟,昨天出席環保團體在環保署前聲明將發動1208抗暖化大遊行記者會的記者們,在文魯彬一提及「被打」,麥克風便一擁而上,即使有記者稱他 「那個被打的『外國人』」。


事發將近一週,環保署長陳重信昨天終於回應,「不願見到環保署內有暴力事件發生。」表示會讓反對居民與環保團體有充分表達意見機會,也將配合司法調查。但,我們又該如何定義暴力?是否僅限拳打飛踢?是否必須等待什麼事都告上法院,才願被動處理?


當開發單位一再迴避環評委員提出的問題,即便得到「否決」結論,卻被環保署官員暗示「就算否決也要環評大會過」;就算環評大會決定進二階環評, 總還能再來一次「第一次審查會議」。這樣不斷消耗的程序,已經讓許多人混淆,這是否是另一種暴力,但這樣的行徑,的確如文魯彬所說,真的是「傷了台灣人的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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