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雲林縣議長蘇金煌在去年11月於台塑大煉鋼廠環評審查會議中,公然對前環評委員文魯彬施暴。經地方法院一審判有罪,雙服皆不服上訴;昨天高等法院宣判上訴駁回,蘇金煌判半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換算後約18萬新台幣。


文魯彬對判決「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他坦承提起告訴時「一點信心都沒有」,因為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原因焚化爐弊案被判14年但後來又無罪,因此文魯彬對地方法院法官能做出正確判決感到肯定。


文魯彬表示,原蘇金煌有意私下和解,「我也不要求賠償,只要求他登報道歉並保證未來不會再因環境社會議題施暴」,不過蘇金煌不願坦承打人,最後還是循法律途徑,判其有罪,蘇金煌不服,再提上訴、後維持一審判決。


不過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陳柏舟認為,此判決對蘇金煌來說實際並無任何刑罰效果,但因這是小案,僅能到二審,判決就此確定。陳柏舟說,蘇金 煌在一審時全盤否認動手打人,直到一審判決有罪、二審證人指證,蘇金煌才改口「因文魯彬要和我握手,我以為他要打我所以回撥、不小心傷到他」,對法院未能 因蘇金煌一審不誠實而提高刑罰感到些許遺憾。


陳柏舟指出,文魯彬堅持提告,是希望讓大眾思考:雲林縣議長到底為了什麼「重大的事」,而在環署公然施暴?文魯彬說,自台塑到雲林後,不僅破壞當地自然生態,也對政治生態產生重大影響,社會不該再漠視這種現象。


文魯彬表示,從蘇金煌施暴、政黨輪替後,環保署對審查會議也愈趨保守,不斷修改旁聽要點限制民間參與,卻容許地方政治人物在審查時坐鎮,對整體經濟社會環境都是負面示範,也印證環團抨擊環署是屬於財團或既得利益者的工具。


文魯彬認為蘇金煌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他在任環委時,從來沒辦法正確、迅速地得知環評案所有資訊,「環評委員只是在背書,頂多將負面程度降低」, 文魯彬認為不該再自我安慰。「沒有什麼案子一定不能過,但一定要把所有資訊公開、經過完全的討論。」呼籲環署不要以「行政效率」之名阻礙資訊公開、勿以菁 英態度處理影響社會環境的議題,否則民眾恐怕會使用更不理智的方法與政府「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