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特稿】以農養工不是歷史。即便面臨經濟風暴、科技產業衰退、有機農業奮起,但各地方政府依然擁抱工業振興經濟的幻想。科技園區與農業經濟衝突已久,若不利用難得建制起的政策環評先行釐清,居民抗爭將不斷,環保署也得承受無妄壓力。


近年政策環評漸受重視,即因過去侷限「個案式環境影響」審查,如經濟、文化、社會等經常導致重大爭議的層面,往往以「這非環委職責」或「環委僅能就專業部分審查」等理由略過,使環署被冠上「開發單位橡皮圖章」臭名。


環署未能把握開發單位在後龍科技園區一案,以專案審查時開發單位提出不足、不實資料引發居民大規模抗爭的機會,要求進行政策環評,將變更土地後影響的產業問題先進行上位政策釐清,實屬可惜。


後龍科技園區腹地半數以上屬私有地,姑且不論「為了提高土地徵收價格」一說是否屬實,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部分便已值得檢討。長久以來,變更土地責任歸屬雖為營建署區域委員會,但「區委會等環評過才同意變更」的慣例被垢病已久;以環評屬末端處理、區域計劃管國土定位與變更,區委會理應走在環評前。


區域計畫法中雖規定牽涉國土變更問題,可由區委會與環評會「共同審查」,但至今未有先例,也因此爆發先前的中科爭議。去年農委會提出《農村再生條例》,雖部分條文遭垢病,但有振興農村之意;馬政府選前也提及國土規劃、分區使用等重點,突顯開發案不能只顧及環境影響,更得先觀照國土定位與產業政策等面向。


雖政策環評不如個案環評具否決權,但側重意見徵集,環署若能在面對產業政策與開發案爭議時,建議或強制實施,相關上位政府部門便須正面回應居民與NGO的意見並修正,降低或消弭爭議。屆時不但更能落實環保署長沈世宏堅持的「民眾參與」,環委也不必承擔「到底該不該與政策環評切割」而遭為開發單位背書的指責,政策推動也將更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