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名移工13日走上街頭要求休假權,並將手上象徵「勞委會一直拖」的拖鞋丟向勞委會門口;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說,勞委會也認為「所有勞工休假權均應予保障」,已在研擬家事服務業勞工勞動權益保障法制,預定明年初提出草案。


孫碧霞表示,目前家事服務業工作者並非全無休假,主要是透過契約由勞雇雙方約定。針對移工部分,移工輸出國也有提供契約書範本,要求雇主每7天要給移工一天例假,並視勞工工作年資給予特別休假,並非沒有法條保障。


目前家事服務業工作者包含看護工、幫傭等,其中家庭看護工的性質較特殊。孫碧霞說,家庭看護工主要透過契約,由勞雇雙方約定例假、休假等事項。 但因移工休假時,部分被看護者仍可能獨自居住,或家庭成員無法親自照顧,因而雇主經常以徵得勞工同意後,以給付工資方式使勞工繼續出勤。


不過勞委會坦承,仍有移工被積欠薪資或沒有休假等狀況發生;考量到部分被照顧家庭都是弱勢,勞委會希望在兼顧兩者權益下較仔細地規劃配套,不是不願做事。


雖民間團體希望移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孫碧霞說,因「家庭」非以營利為目的,和勞基法規範的一般廠場有別,實際工作時間、待命時間與休息時間難以區隔,適用勞基法仍有窒礙;因此希望朝制定專法方向研議,希望能盡快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