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平時罵環保署罵得要死,不過今天去聽光電放流水管制標準的協商會,覺得應該給環保署一些鼓勵。雖然,如果預算沒有被凍結五分之一,這件事可能也還遙遙無期(真得感謝立委黃淑英);或是訂標準只找廠商沒找環團(之後不知道會不會找),也許會屈於壓力將標準訂得寬鬆。


但在結論出來前,我不願這樣壞心腸地預設立場,至少今天水保處面對坐得滿滿的會議室的廠商代表時,表現得非常不卑不亢。能說出「一定會管制」,在行政體系有著龐大壓力的這個時刻,確實需要一些勇氣。


其實高科技廢水管制的聲浪早在三年前左右就開始,環署對外說法是礙於經費,研究尚未徹底,所以遲未提出管制標準,但事實是,在多年前與業者協商時,迫於壓力不了了之。


今天聽各廠商的發言,一直在旁邊偷笑。原因是,他們要說的,不用聽都知道。並且我不懂業者怎麼敢說「訂這法只是要堵綠色團體的嘴」?必須說,這種說法真是無比不得體且傲慢。確實比起傳產,科技產業在環安管制有著較詳細的規範和措施,但這不能成為拒絕接受更嚴格管制的理由與藉口,畢竟環境的容受力本來就未包括這些異常龐大的人為介入。


當廠商說,「除非有明確污染事實否則訂法無意義」時,我真不知道香山綠牡蠣的受害者聽了做何感想?也不知道霄裡溪的居民會不會群起激奮。公平原則是什麼?這些業者的心裡真的知道公平原則是什麼嗎?公平原則不是「你有我也要有、他沒有我也不要有」這麼幼稚的區分,而應是當高科技強勢破壞環境生態並影響許多居民的居住、生活權益甚至健康時,一種需要感恩並自律的姿態。


很可惜的,這些業者,甚至是科學園區管理局(這可是政府單位),並未顧慮這些,尤其是科學園區管理局的代表,到底明不明白政府的角色?若說經濟開發真的是眼下最重要的事,但也不能全然忽略與偏頗吧?又或是,這些人從不知道嚴重性是什麼?


回想去年底中科環評爭議時,環署連發了無數新聞稿並且開了中科四期回應專區,私底下和H聊時,覺得署長沈小毛應該是真的打從心底委屈。經常這樣想,若自己是政府官員,是否能承受得住那股壓力,強悍地對錯誤的事情說不?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這種性格就非得下台走人不可。


說沒有政治力影響決策,傻子都知道是假的。所以對於環署現在不論是礙於預算被凍結,還是趁勢有所做為,雖覺得「幸虧環保署還醒著」,但也會想,這樣扭曲的狀態若持續下去,所有補救措施,換來的或許還是心安比較多。而行政單位在「平衡」過程中的一些做法,到頭來也變成利益擁有者攻擊自己的武器,其實很悲哀啊。


行政機關究竟需要什麼力量才能更有勇氣,我還沒有答案。但至少在行政機關還願意往我們想望的那邊靠一些時,還是要說一聲,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