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鐘聖雄


張森文死了。

指尖敲下這五個字時,張森文痛哭的臉、靦腆的臉、生氣的臉,一一映在還有大半空白的word檔上。但沒有一張面孔是無罣礙地笑。腦中不斷迴響「還是發生了」這五個字。「還是」的時態指向預知。心非常非常疼痛。我不知道,此生還要接收多少位土地徵收制度受害者的死亡訊息。

「張森文為什麼要死?」因為他的家在兩個月前(七月十八日)被強拆。「為什麼是『強拆』?」因為中央和苗栗縣政府一致表示,拆除張家是經過行政程序審核過的結果、合情合理。

但在這之前亦有另一個「合情合理」的行政決策:二〇一〇年七月還擔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由於大埔徵收案不符合土地徵收條例「公益性」、「必要性」的精神,出面協調內政部、苗栗縣政府,白紙黑字承諾保全大埔自救會成員所有房舍。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我曾寫下一篇《把屎還給吳敦義》的文章,因為那一天,副總統吳敦義推翻了自己的承諾,註定了張森文的死。二〇一一年,苗栗縣政府向營建署再度提出徵收黃福記、柯成福、張森文、朱炳坤四戶土地的需求。但從都委會原本決議保留大埔所有房舍到苗栗縣政府提出徵收的這段期間,原先大埔徵收案所扣連的「群創光電」已經決定不進駐苗栗,換句話說,苗栗縣政府聲稱的「開發經濟效益」完全不存在。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卻仍於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通過徵收決議。理由是張森文的家位於公義路道路街角,和縣長劉政鴻交好的當地里長說:「保留張森文的家,會有交通安全疑慮、會出車禍」。

灣寶居民洪箱曾憤怒質疑:「台灣哪一條道路沒有發生過車禍?只要發生過車禍的都要拆房子嗎!」是的,儘管強拆大埔前,苗栗縣政府雇用大卡車在張森文家前轉彎順暢無比,張森文家依舊為了「交通安全符合公益性」這樣的理由,「合情合理」地掛上了日後被拆的生死令。吳敦義一句不吭。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則在強拆後表示:「我承認沒辦法做到讓百分百的人滿意,但我們大部分都處理了,哪裡有違反承諾?營建署已經解決一大半,只剩四戶有爭議,不能說是推翻了結論。」

簡單說,中央政府以數人頭的方式定義能否徵收。而非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最後手段等原則。支持強拆的人頭哪裡來?土地利益。張森文家二樓窗戶看出去就是土地開發商的店面。誰參一腳?在地政客逃不了。

這些都還沒讓張森文想死。雖然那棟他營生的藥局,在縣長劉政鴻「天賜良機」的狡詐下轟然倒下,但張森文還沒有想死。他借貸買了新房子,想要繼續活下去,輿論卻不斷放送苗栗縣政府「張森文不只一個家,抵抗徵收,根本是為了獲取更高的補償利益」的說詞。台中高等政法院更進一步裁定駁回大埔四戶停止執行的聲請,理由是:「大埔四戶受拆除執行的對象,為被徵收土地上的建物,此為財產權所受損害,得以金錢或其他方式賠償回復,並不及於人格尊嚴等權利的侵害;至於大埔4戶對該等房地的主觀依戀,並非法律規定應予保護的範疇,非在法律所認之『難於回復之損害』之列。」白話來說,拆了有錢領,有什麼好告的?對家的依戀不算什麼。家或土地與工作權的憲法保障範疇,不算什麼。既然如此,徵收不符合土地徵收要件,自然也不用理會。

據苗栗警方提供的監視器錄影帶顯示,張森文十八日凌晨兩點多如遊魂提著一個袋子出門,下午被發現陳屍在住家不遠處,大同國中附近的大埔橋下。傍晚驗屍後無外傷,苗栗檢方初步判定是溺斃身亡,長期協助張森文一家進行不當徵收訴訟事宜的律師詹順貴卻認為,張森文的死有疑點:一、大排水溝水深及腰,尚不足溺斃一人。二、張森文毫無掙扎,指縫沒有泥土,不合情理。由於竹南地政事務所主任賴紹本疑因處理大埔徵收案而「被自殺」,苗栗地檢署卻未積極處理,使得張家為了進一步釐清張森文死因,必須在周五(九月二十日)把遺體送至北部進行二次相驗。

二〇〇九年大埔自救會開始抗爭至今,這已經是第二條因為強制徵收而消逝的人命(上一條是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仰藥自盡的朱馮敏老太太)。電視台訪問吳敦義,這次他不說張森文的死是因為他像朱馮敏一樣有病,而說「我很難過,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父母官」劉政鴻一面出動警力封鎖喪家、不許人進入,一面說他為張森文的死哀悼。晚上他前往張家上香,張家拉下鐵門拒絕,劉政鴻動用警力和喪家拉扯,直到被丟鞋才憤憤離去。

這一切已經無法以荒謬來形容。沒有邏輯秩序常理失去信任並且哀傷充滿,這是馬奎斯筆下的魔幻寫實。

張森文如何能爽朗明亮地直面世界?當他一再振作,卻被行政乃至司法嘲笑。當他想卑微地活下去,走出門,街坊鄰居乃至於社會中大多數人都認同著「拆了有錢領,都拆了不然要怎麼樣?」的價值?

幾個星期前,張森文說想搬去遙遠的地方不再回來。太太彭秀春認為不能被打倒、家被拆了也要持續和政府抗爭。兩個人還沒談出定論,張森文便死了。死在花好月圓人團圓的中秋前夕。

接到消息那一刻,致電陪在彭秀春身旁的洪箱,電話裡她說:「張太太說,找不到衣服讓張先生換。」驀然想起,張森文那些體面的衣服,早已隨著強拆,被埋在瓦礫堆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