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一事件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原計劃要在三年內由核廢料貯存池中取出核廢料,要取出核廢料,首先必須先拆除圍阻體的外罩。這項工作,需要借用重機具才能完成,但爆炸後的圍阻體相當脆弱,重機具難以施力,去年東電在撤除三號機的廢棄物時,便不慎讓輻射物飛散到附近水田,這起意外,使得一號機廠房的廢棄物拆卸延後至今。

日前日媒報導,東京電力公司近期將著手清除一號機的廠房外罩,除撒下防止輻射物質飛散的藥劑,同時也會將監視輻射物質飛散的數據情況公佈在官網上。拆卸後的廢棄物,需要尋覓地點放置,但這樣的地點,難以找尋。

2012年前往福島縣伊達市採訪,因為當地有一座好不容易爭取來的輻射廢棄物貯存場。這座貯存場原是一座小山,被福島縣政府剷平,用以放置除染後的各式廢棄物。儘管輻射塵飄散至東京,但當時日本政府的除污範圍只鎖定福島縣境內52個町市。福島縣政府在災後將除污範圍分為住宅、公共道路、水田、畑地(旱田)、樹源地、牧草地以及森林。其中住宅共有189379戶、公共設施有5429棟、道路有4500.7公里、水田為12863.4公頃、旱田為2975.2公頃、樹園5022.4公頃、牧草地2686.7公頃,森林則有4728.4公頃。由於除污範圍過大,日本政府進一步將除污範圍鎖定在輻射劑量每年累計超過一毫西弗的地區。儘管如此,除污後的廢棄物數量還是相當龐大,多數廢棄物祇得遺留在災民家後院或農田。

為了尋覓貯存場,福島縣政府提高補償爭取設置地點,但幾乎所有被列為候選地點的居民都反對。光是低階核廢都無處可去,可以想見,未來用過的燃料棒即便得以取出,恐怕也仍面臨無處可去的問題。而為研究如何拆除反應堆和處理高放射性廢物,如熔化的核燃料棒,日本政府已經付出了高達七千多萬美元的預算。

從日本的經驗回望,可以得知核災一旦發生,後果不堪設想。即便幸運地沒有遭到全數毀滅,以台灣地狹人稠的地理環境,未來要處理核廢及其污染物,也將是難解之題。因此討論核能問題,永遠不能繞過核廢何去何從的困境。

核四因政治情勢「暫時封存」,在產業結構未轉型的情況下,台電提出核一廠的延役計劃。由於核一廠內用過燃料棒地貯存已爆滿,加上機組老舊,延役受到當地居民激烈反彈。針對老舊問題台電暫且不談,畢竟只要依照核四安檢流程,死馬也能復生。針對核廢,經濟部及台電表示,依據今年6月22日生效的新版「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台灣可將用過核子燃料送至國外再處理。經濟部指出,用過核子燃料經再處理後,可將約占97%鈽及鈾等可再利用的核物料與其餘3%放射性廢棄物分離,其中鈽及鈾等核物料將不再運回,由再處理廠代為轉售。

經濟部推動核一、二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作為最終處置選項,明顯是為了化解核一燃料池將滿恐面臨停機的危機。但現實是,全球的核電廠都必須面對未有確定的核廢最終貯存場的限制,未來送出去境外處理的核廢,終歸還是得送回台灣。

冷戰之後,美國一手賣核電,一手又以防止核武擴散為由,要求向其購買核電的國家,從興建、貸款、運作到核廢料處理都必須受其監督,監督的規範,就是「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舊版「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的期限是四十年,但今年六月上路的新版「台美核能和平利用合作協定」,轉為「永無期限」。 這除了意味美國將來對台灣將有更強的指導性作為或更緊密的依附性關係,在核四並未確定死案、現有電廠又往延役傾斜情況下,十月開跑、明年正式舉辦大會的「全國能源會議」結果,恐怕也已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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