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市首長上任滿月,台北市長柯文哲與新北市長朱立倫頻頻表示雙方關係友好、樂於合作,甚至公開表示願意共同合作處理樂生院的問題。但迄今為止,北市府僅派出新任局長周禮良私下拜訪,重新強調「工程沒有問題」。相對而言,新北市府稍有進步,一反過去數年來對修整樂生院舊院區的消極態度,從去年底開始,啟動「文化景觀樂生療養院保存計畫」。但觀其內容、經費,乃至於官僚回應,不難發現,此一保存計畫的安撫性質居多,新北市府並無真心看重樂生院的文化資產價值,遑論費心保存。

2014年8月,新北市文化局首次在漢生人權委員會中說明保存計畫。參與規劃的輔大景觀設計學系副教授顏亮一說明,這項保存計畫,從2014年5月開始執行,預計在2015年3月結案,保存計畫的重點之一,在於興建一Y字型陸橋,以銜接現被捷運機廠阻隔的舊院區與出入口,打造成「人權岔道」,重現療養院大門至王字型行政大樓的歷史路徑。文化局進一步指出,未來的保存計畫,還將以照顧院民、院區安全為優先,循序整建園區,初步規劃內容包括院民長期照顧、完成樂生史料館、設置人權森林公園等,並協助衛生福利部推動樂生療養院的保存、修復。

然而,這項保存計畫早於2009年在文建會的閉門會議中就定案,但新北市文化局一直以「沒有經費」及「工程安全」為由不肯執行。而今開始推動,但前提仍奠基於「機廠完工」。文化局所提及的Y字型陸橋,必須建構在目前捷運局仍未完成的「鋼構平台」之上。

捷運局遲遲未能完成鋼構平台,在於樂生院的地質環境不適大規模開挖工程。2008年保存方案底定時,樂青曾一再警告,樂生院的地質不良,地下水豐沛,加以捷運局未探勘完全,恐導致樂生院、捷運機廠雙毀的悲劇。當時,樂青除不斷抗議捷運局的粗暴外,也曾要求新北市府指定樂生院為古蹟。但新北市府置之不理。事實上,從2004年3月起,樂青與社會各界便不斷要求新北市政府與文建會盡快指定樂生院為古蹟。此一行動,既因樂生療養院現今已被肯認的醫療史與人權價值,同時也因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 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

換句話說,古蹟的身份確認,將可同時兼顧文化保存、樂生院民照養權利乃至於工程恐將導致的不必要損害。但樂生抗爭十年來,僅前文建會主委陳其南曾於2005年暫定樂生院為古蹟。在暫定古蹟效力到期後,新北市政府卻礙於政治與土地炒作壓力而不斷推拖。一直要到監察院於2009年6月監察院依法糾正文建會與北縣文化局對樂生院古蹟指定工作的推諉怠惰後,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才「勉強」將樂生院指定為「文化景觀」。

從新北市府指定為「文化景觀」而非「古蹟」,即可看出其仍臣服於政商壓力,而不願正視文資法所能保障樂生院的法律效力。正是因為行政官僚的永不悔改,致使樂生院在捷運局的開挖下不斷損壞、龜裂,並有嚴重的走山傾向。樂青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於2011年底總統大選副總統辯論場合抗議,才使得捷運局作出回應,提出「明挖覆蓋」工法。儘管如此,明挖覆蓋工法施作至今,樂生院的龜裂從未停止。

回顧歷史, 可以得見,明挖覆蓋的工法仍無法解決地質所帶來的工程困境,換言之,鋼構平台能否「長治久安」,仍在未定之天。諷刺的是,台北市捷運局仍以「工程安全」為由,強硬表示不需停工。

雙北市長的攜手解決,原來敷衍。昨日樂青只好再度前往台北市政府與新北市政府陳情,呼籲新北市府指定樂生療養院為古蹟。然新北市文化局仍消極:「樂生2009年已登錄為文化景觀與歷史建築,當時審議委員認為,應待捷運工程後、院區整體修復工作完成,再檢討是否進一步指定古蹟。」新北市文化局甚至持續玩法,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如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事証,才得申請變更行政處分(重新指定為古蹟)。」

然而,新北市政府唯一針對樂生召開古蹟審議程序,是在2006年討論保存方案之際。當時,由未升格的台北縣政府文化局長朱惠良召集審議小組,但此審議根本爛尾,未有結果,為此文建會還被罵到臭頭。在樂生保留方案底定、2009年新北市府開始審視樂生的文化資產地位後,自始至終,就是走文化景觀的審議程序,而非古蹟。

說明此一差異的重點在於,行政程序的處分僅針對一個案。倘若樂生最早申請的是古蹟,其最後定調為文化景觀,必有一古蹟指定未果的行政處分存在,繼而重啟文化景觀的登錄程序。意即,新北市文化局援引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的「新事證」,僅能定義樂生院是否為文化景觀與否,與樂生院是否能被指定為古蹟,毫無干係。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古蹟之指定,包括下列基準:「 一、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二、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 關係。 三、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四、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五、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六、具其他古蹟價值者。」新北市文化局在指定樂生療養院為文化景觀後,文化部隨後在一個月後便將其登錄為「世界遺產潛力點」, 依此來看,新北市府不僅有必要,且也有完全的權責重新審議樂生院的古蹟價值。

新莊捷運機廠興建至今已經耗費公帑高達95億,其中有超過10億經費,正來自於新北市政府遲遲不肯依照權責指定樂生為古蹟,導致捷運局持續錯誤施工、最後必須施以「明挖覆蓋」而來。如今,樂生邊坡仍不穩定,院舍持續龜裂,新北市府刻意模糊、混淆文化景觀與古蹟的指定界線,所為何來?十年的歹戲拖棚,究竟何時能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