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發出最速件會議通知要召開重啟核一的朝野協商,環保團體擔憂王金平是想讓台電於會期結束前闖關重啟核一,昨日大動作前往立院抗議。因朝野並無共識,危險的核一廠一號機目前確定不能重啟。

儘管核一廠問題多多,但因核四確定封存,促使台電想力求延長核一、二、三廠,核一的延役計畫書也重新審查中。然而近幾年核一廠發生的多次嚴重事故,實在讓人瞠目結舌。如近五年來螺栓斷裂高達十二次,執行核燃料挪移與填換過程中,甚至發生一束燃料棒把手鬆脫事件,而機組裡還有八十一束同型問題燃料棒。除此之外,因用過燃料棒貯存池已滿,乾式貯存又未能啟用,致使應該按時取出更換的燃料束仍有三、四十束未抽換。

種種問題,使去年底停機大修的核一廠一號機迄今未能重啟,社會呼籲核一盡快除役的聲音也愈來愈清晰,迫使台電做出同時「延役」與「除役」的評估報告。然而從核一廠一號機停機至今,台電對於除役的評估並不積極——這由台電在全國能源會議持續擁核即可一窺端倪。台電總是高喊備載容量不足而需核電,問題是,若無核家園真的是目標,若除役的想法為真,為何民間難以得見台電用嚴峻態度面對若缺少核電廠而使能源無法滿足其喊出的備載容量口號的問題?備載容量一定要這麼高?若非得有這麼高的備載容量,在無核狀態下如何努力達成?台電並不積極面對,只是重複述說,台灣需要核能。

正是這樣的態度,使民間質疑台電日前要與法國合作核廢料再處理一事是為核一廠延役解套。而日前民間團體邀請法國國家核能安全署高級顧問委員伊夫.馬里格納克來台,伊夫綜觀過往曾做過核廢再處理國家方案的經驗後,十分清楚地強調:「若長期來看最終處置,它不會帶來任何好處。這只是把台灣需要制訂核廢方案的責任再拖延20年而已。」而為了台電的拖延責任,全民必須再耗費上百億預算。

在不肯面對廢核已是主流民意、世界潮流的前提下,台灣社會要再背負的債務不僅是再處理這一筆。日前台電使出「缺電」老招,以「進入七月,因核一廠一號機目前尚未經立法院同意恢復運轉,加上七月用電恐破歷史記錄,屆時供電會比較吃緊」為由,希望立法院重啟協商,讓一號機能順利重啟。然而,核一的發電佔比不過二%,而核一一號機發電量(63.6萬千瓦)與日前日本已確定廢爐的玄海電廠一號機組(59.9萬千瓦)僅差3.7萬千瓦,而日本從福島災後至今,靠著節能與提高燃煤與再生能源的使用,並無缺電問題,日本可以做得到,台電為何不能?

的確,福島災後,日本提高燃煤使用替代核電一事,在空氣污染嚴重的台灣確實是一兩難困境,然而比起投注經費、設備削減空污或提高燃煤的使用率,可能都比繼續讓老舊電廠延役來得划算。玄海電廠之所以確定廢爐,關鍵就在於若要延役,必須投入巨額經費添加新設備,才可能符合新的安全標準,不敷成本,決定廢爐。而其巨額經費花費最龐大之所在,就在耐震係數的提升。

核一廠運轉年限為四十年,一號機將在一〇七年屆齡、二號機則為一〇八年。福島核災以來,台電不斷宣稱海嘯是核災主因。透過增加緊急發電機、備用水源與防水閘門等措施,試圖撫平社會對核電安全的疑慮,但日本國會做出的獨立調查報告已經清楚強調,地震才是關鍵因素。這也是為何日本電廠在災後停機檢修,都不可避免需要面對耐震係數的考驗。

而回看核一廠,其座落的地質位置,使其在2011年被科學雜誌《Nature》指名為「全球第二危險電廠」的電廠。儘管,台電在二〇一三年邀請歐盟國外專家(同行審查)來台後,召開記者會宣稱台灣三座核電廠安全無虞,但監察院調查報告直指,這場同行審查光成員組成就已違背歐盟壓力測試規範(其中一成員為台灣人)。而原能會在同年做出的同行審查,也因「原能會未在國內與歐洲舉辦公開研討會,並邀請來自非核能界、非政府組織等利害關係人參加」而有違歐盟壓力測試規範關於透明度之規定。

這不僅是行政疏失。曾與總統馬英九會面的前法國核能安全署長拉寇斯特曾明白表示,核能安全之關鍵在於「國家明文規定營運商資訊透明的義務,並賦予民間團體隨行入廠調查的權利,讓民意實質監督更上一層樓。」若此份安全評估僅由台電提出,尚能理解,但原能會作為一管制機關,如此附和,如何讓人安心?

若再細看報告,核一廠最大問題還是在於電廠設計。依台電邀請的歐盟壓力測試同行審查報告指出,核一廠現行設計基準地震「未符國際現行技術水準要求,不符合因應外部危害水準應符合每年不超過 10-4 機率的規定」。姑且不管延役與否,一號機若能重啟,台電究竟要怎麼面對耐震係數不足之問題,要耗費多少公帑,台電可曾明確對大眾說明?而這些因應核災後必須面對更嚴峻的核安、核廢處理之困境若一同加總,核電是否真是明智的能源使用選擇?核一一號機的重啟,不該是老套的缺電、電費高漲之戰場拉鋸。若不將核一一號機重啟協商與核廢再處理的問題與代價共同審視,台灣社會恐怕只會持續對立與沈屙的無盡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