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年的美麗灣開發案,日前傳出開發單位終於放棄經營意向。於此同時,開發單位卻向台東縣政府提起仲裁。台東縣政府表示,因「當初是縣府叫美麗灣來蓋的」,恐怕得因此付出高達十二億的賠償。台東縣長黃健庭在媒體版面不斷哭窮,意有所指暗示,此案全因環保團體提出撤銷環評訴訟的阻撓而不得開發,使蓋好的飯店成為蚊子館。為此,黃健庭表示可能將美麗灣買回作為生態教育中心之用。黃健庭的話,白話來說就是耍賴:就算法院判決美麗灣的環評應撤銷,建照與使用執照也因此撤銷,縣府卻執意認定建照有效、台東縣絕對不拆美麗灣,而現在業者索賠、導致縣民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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